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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社会主义学院)、机关党委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5-03-27 浏览次数:10
1.党委组织部 (1)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①按照学校党委决议,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充实和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及考核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②做好全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定期确定组织生活内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③负责制定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发展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发展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 ④负责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 ⑤负责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干部工作方面 ①按照学校党委决议,提出干部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做好处、科级机构设置工作。 ②负责学校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训、考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做好干部聘任、轮岗交流及挂职外派工作,做好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干部兼职及其他干部监督工作。 ③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任期及年度考核工作。 ④负责做好处级干部的信息统计和情况分析及各类干部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人才及其他工作 ①负责省名校优生和省选调生等选聘相关工作。 ②会同党校实施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党建研究。 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离退休干部、干部档案、统战和扶贫等相关工作。 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干部信访和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工作。 ⑤负责处级以上干部的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工作。 ⑥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校(社会主义学院) ①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制定全校党员和干部教育培训、大学生组织发展教育培训计划。 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 ③会同统战部组织开展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干部、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培训。 ④指导和管理分党校工作,加强分党校考核评估。 ⑤充分挖掘江苏红色资源和校史文化,建设党员教育实训基地。 ⑥承办学校党委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⑦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工作,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基层党建理论与实践研究。 ⑧定期召开党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党校工作。 ⑨做好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培训档案工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⑩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机关党委 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②协助各支部抓好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③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④做好机关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和要求。抓好机关党员的党性教育、实践锻炼和党员评议等工作,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⑤协同各支部推进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⑥关心支持机关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经常新了解教职工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机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⑦加强和改善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营造积极进取、规范有序、团结和谐的机关工作氛围。 ⑧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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